湖北襄阳:积极推进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政采贷’是一项破解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融资难的重要手段。襄阳市财政局依托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建立市级“政采贷”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线上‘政采贷’业务开展。”湖北省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介绍,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襄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进该市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介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涉及面广,襄阳市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金融机构等多方协调配合,积极宣传“政采贷”业务相关政策,充分调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政采贷”的积极性。
《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要在采购文件中告知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并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业务,对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后申请融资的,配合做好约定回款账户的变更核准。
对于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报备,填写《襄阳市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机构备案表》。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据介绍,对于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申请“政采贷”业务,登录“襄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融资平台”选择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融资资料,由金融机构核定预授信额度,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发起融资申请。
《通知》明确,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实行双向选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自愿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之间开展良性竞争,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开展业务。中小微企业一个政府采购合同只能向一家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
根据《通知》,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告知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宜。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开辟“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专栏,发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和融资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