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政采遭区别对待 财政部责令重新招标
2月10日,财政部发布“1523-1532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其中有四个项目投诉成立,原因分别为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开标、评标现场录像声音缺失等,分别处以行政警告,或者判定项目非法(项目已经执行)。
其中,1530号意见比较特殊,本项目为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音视频指挥调度软件系统项目,于去年8月开始招标,要求定制专用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覆盖全国范围森林消防队伍。预算925.75万元。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需要有个核心功能演示:投标人自行准备演示环境及设备(相关设备、网络条件)进行原型或类似系统演示。
但是阿里云公司投标的时候,代理机构却拒绝拒绝其在评审现场演示,而且没有正当理由,阿里云认为这影响了评审结果。因此进行了投诉。
财政部认定投诉成立,项目需要重新开始招标,同时责令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从本项目的结果看,由于代理机构的失误,使得这半年前的项目到今天都无法部署,应该如何追究代理机构的责任呢?
政府采购专家,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德能认为,代理机构的追责分为行政和民事,行政责任由财政部门追究,民事责任则可以由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追究,供应商可以要求赔偿参与这一项目产生的成本。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三十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X211ZN035
二、项目名称:音视频指挥调度软件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2号
被投诉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当事人: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山云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4号楼6层00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其在评审现场演示,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投诉事项2为:金山云公司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但代理机构仍允许金山云公司参与后续评审。投诉事项4为:代理机构未处理质疑函,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5为:代理机构存在询问投诉人是否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等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4、5缺乏事实依据。责令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