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府采购三成以上份额给中小企业
时间:2020-11-19 来源:中培教育网络中心
据江西发布11月16日消息,近日,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为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指导和服务。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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