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鼓励公共机构发挥绿色采购示范作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其中强调,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产品监管,公共机构采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设备不能低于节能水平。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方面,明确用能产品设备主要分为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应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22种产品设备,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稳步提升节能降碳要求方面,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其中,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节能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先进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1级,是当前相关产品设备所能达到的先进能效水平。要求以能效水平为重要依据,加快研究制定相关产品设备碳排放指标,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
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方面,支持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大型公建、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党政机关、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国有企业、骨干企业要加快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国有废旧产品设备处置制度。推动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汽车、家电、风电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鼓励生产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
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方面,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联合生产企业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开展产品设备减碳量自我声明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电子产品下乡、充电桩建设、家电“以旧换新”等按照能效水平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积极参与产品设备国际节能降碳标准制定,强化国际交流合作。
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方面,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作为节能审查重要技术依据,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政府采购产品监管,公共机构采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设备不能低于节能水平。
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方面,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加大对能效达到节能水平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此外,通知以附件形式细化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类别、名称、能效指标、分类、参考标准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