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财政: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持续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按照“谁制定、谁评估、谁清理”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完善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完善政府采购保证金收退机 制,鼓励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市场供 需关系等情况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坚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向定点服务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实施电子化采购的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应当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项目,鼓励采购人、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