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分公司可以代替总公司提出质疑吗?
时间:2025-4-24 来源:网络
答:经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作为委托代理人可以代替总公司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